民用建筑的分類。
(1)以住宅的層數為標準分為:低層住宅(1-3層)、多層住宅(4-6層)、中高層住宅(7-9層)、高層住宅(10層以上)。
(2)以住宅的平面布局為標準可分為:點式(塔式、墩式)、條式(板式)住宅。
(3)以住宅設計特點為標準可分為:內廊式住宅、外廊式住宅、退臺式住宅、躍復式住宅、錯層(躍復)式住宅、復式住宅。
(4)以住宅承重結構所選用的主要材料為標準可分為:磚混結構住宅、大模板結構住宅、框架輕板結構住宅、簡單結構住宅。
(5)以住宅的用途和功能為標準可分為:普通住宅、青老年住宅、別墅式住宅